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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的融资过程中有哪些法律问题

发布时间:2015-01-25    来源:湖南民韦律师事务所

核心内容:资产证券化在融资过程中,多多少少也会遇到法律问题。现在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讲述,债券必须适应证券化,要选择合适特殊目的机构设立形式,隔离破产,信用升级和评级等等。

根据资产证券化的融资过程,逐一阐述了涉及的五大具体法律问题:

 一是资产证券化中的债权让与,由于资产证券化融资中包含着大量的债权让与行为,这里的债权必须具备适合证券化的特质。

虽然这里的债务融资有真实销售和担保融资两种,但担保融资在资产证券化中可能造成灾难性的后果,作者并不提倡这种做法,然而真实销售也并非易事,它往往需要法院的重新定性。

 二是债权受让的特殊目的机构。

按照各国法律规定和融资实践,特殊目的机构可以分为公司型、信托型、有限合伙型和基金型等不同形式,这些形式分别可以收到不同的税收效果和融资便利,各国可以根据本国相关法律限制程度和投资者的熟悉程度,选择最合适的特殊目的机构设立形式。

三是打散债权的破产隔离。

破产隔离是资产证券化融资申的重要法律创新之一,如果没有特殊的法律保护,特殊目的机构会面临许多难以消除的风险,只有通过在会计制度、经营范围和法律监管等方面作出努力,才能使特殊目的机构真正做到”远离破产”。

 四是打散债权的信用升级和评级。

资产证券化融资有其独特的外部信用升级和内部信用升级方式,经过升级后的资产支持的证券往往具有超过本身价值的信用级别,因此,法律确认了信用评级的法定地位。

 五是打散债权的证券化。

各国从不同程度上确立了发行资产支撑证券的合法地位,美国作为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不仅采取多种形式发行资产支撑证券,而且在证券法中对此类证券作出许多豁免规定和要求,为资产证券化降低了融资成本,很值得其他国家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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