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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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法律服务的业务范围

◆项目策划及拿地阶段律师服务

为房地产项目的可行性进行法律论证,出具《项目投资法律意见》;通过起草文件、合同,参与谈判、投标和拍卖,获得土地使用权;审查、起草征地、拆迁安置与补偿合同;审查获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条件并协助获得;通过起草或审查合同协助开发商完成委托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和建筑施工图设计;通过合同管理和审查的方式使项目完成工程开工的前期准备工作;以合法性、低风险性审查为原则,协助开发商汇集自有资金、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吸收各类信托基金、借助有经济实力的公司合作开发以及预售楼花收取定金和售房预收款等方式筹集开发资金。

◆项目招投标阶段律师服务

审查施工招投标单位的合法性,审查招标书的合法有效性;草拟招标文件或审查招标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条款;审查投标方的资质及其文件资料的合法有效性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招标会、开标会、评标会,保证程序的合法性;草拟、审查中标工程承包合同;协调、处理在招标过程中招标方与投标方之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

◆工程建设阶段律师服务

协助审查或负责签订总承包、分包、采购、供用电、公共配套设施合同等一系列相关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履行;项目施工中建立规范严密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则,做好证据材料的留存;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协调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就法律责任问题与程序问题提出意见;因项目停建、缓建,施工方逾期竣工、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理赔发生纠纷,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全程参与调解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销售阶段律师服务

审查待售商品房项目是否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预售、销售条件,并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为获得预售许可证进行文件准备,协助或负责取得预售许可证,并协助办理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手续;协助选择中介代理商、广告商等并草拟、审查代理销售协议、广告协议及其他协议;协助开发商办理房产预售和现售,并提供预售和现售的法律服务;审查、起草、修改《商品房销售合同》,参与购房谈判,并协助或负责签订售房合同和被充协议;为签约提供律师鉴证服务,协助公司监督商品房销售(预售)契约的履行,负责调解和处理在合同履行中产生的纠纷;起草和审查业主按揭中房产商作为担保的有关合同安全性、合法性;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起草、审核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交付验房阶段律师服务

审查或起草《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交付交接单》;审查或起草《入住手册》、业主临时公约、前期物业管理协议,为订立有关合约提供律师鉴证;协助公司办理业主入住验收交房时的手续,协助或负责依法调处交房时与业主产生的有关争议,代理公司参与仲裁或诉讼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办理商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审查有按揭的业主办理他项权证,解除开发商的担保责任;协助或负责办理项目完成后工程结算产生的争议,及时提出法律意见。

◆其他项目实施中的律师服务

房地产开发人员、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相关法律培训;及时向公司介绍新颁布的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出具相关法律意见;为公司提供订立劳动合同等建全管理的法律意见;为公司及时解答和解决有关法律咨询和法律事务,代理仲裁、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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